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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3 10:13:15 3907
                                                    1.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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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前準備工作要求

                                                      2、理論考試工作要求

                                                      3、實際操作考核工作要求

                                                      4、理論考試考場規則

                                                      5、實際操作考核考場規則

                                                      6、實際操作考場安全工作規則

                                                      7、閱卷評分守則

                                                      8、考生注意事項

                                                      9、監考人員守

                                                      10、考評人員守則

                                                      11、內部質量督導員守則

                                                      12、考生違規違紀處理規定

                                                      13、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處理規定

                                                      1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5、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相關網址


                                                      考前準備工作要求

                                                       

                                                       

                                                      1. 理論考場準備包括:考試時間、考場布置、機考網絡環境和保障要求等。理論考場應為安靜整潔、通風明亮、便于管理的標準教室,每個標準考場考生不超過30 名,單人單桌,前后左右間距保持80 厘米以上。

                                                      2. 實際操作考場(點準備包括考核設備、工具、材料和場地、工位設置要求等。實操操作考場應整潔衛生、寬敞明亮;設備儀器完好經檢測,性能正常、精度在要求范圍內,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單人、單工位,相鄰工位互不干擾;應備的工卡量具、原材料必須齊全,還應配備足夠的設備檢修與材料供應人員;考核時現場應設立警戒線, 專人值守,嚴禁無關人員出入。

                                                      3. 考點設主考 1 人,副主考若干,主考、副主考原則上由評價機構和考點負責人擔任,負責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考點的考務工作。

                                                      4. 每個理論考場至少設監考人員 2 名,監考人員應選派責任心強、工作細致、有監考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考人員隊伍需相對穩定。

                                                      5. 每個實際操作考場至少配備考評人員 3 名,組成考評小組,設考評組長 1 名??荚u人員人數與考試工位數比例按國家職業標準有關規定確定。

                                                      6. 考點配備醫療、保衛、后勤、流動監考等工作人員,負責考試期間考場安全和服務等工作。


                                                       

                                                      7. 考點應設置考務辦公室、應急考場、保密室、醫務室以及考生禁帶物品存放處等,配備考試所需的工作人員證卡、紙張文具、監考設備等。

                                                      8. 考點應在考試前一天張貼考場分布示意圖和路標,同時張貼考試時間表、考場規則和考生須知等,并組織考生熟悉考場、設備和工位。


                                                      理論考試工作要求

                                                       

                                                      1. 認真做好考務人員關于考務管理辦法、考場規則、考生和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處理規定等內容的培訓工作。

                                                      2. 考前公布考場規則、考生違規違紀處理規定等有關事項。組織檢查考前準備工作情況,考場經主考檢查驗收合格后封閉待用。

                                                      3. 根據題庫管理要求領取試卷,考前 1 小時運抵考點,并辦好交接手續,妥善保管??荚嚳颇繛閮煽萍耙陨系?,要按考試時間依次分別存放、復核,避免錯亂。智能化考試,提前一天做好機房調試,確??荚図樌?/span>進行。

                                                      4. 考前 40 分鐘,所有工作人員到達考點辦公室,接受主考臨場指示, 核準時間,佩戴工作標志,做好考試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记?/span> 30 分鐘,監考人員領取試卷和考務用品??记?/span>15 分鐘,監考人員組織考生進入考場, 對照考生簽到冊,核對考生準考證、身份證等證件,對號入座,考生簽字確認??记?/span>10 分鐘,監考人員宣讀考生注意事項,并要求考生將通訊工具電源關閉,并與其它非考試用品一起存放到指定位置??记?/span> 5 分鐘,監考人員向考生分發答題卡(紙,并要求其在指定位置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同時監考人員向考生分發試卷,并提醒其核對、清點試卷,但不得答題。

                                                      5. 考試開始,考點統一發布開考信號,考生開始答題。監考人員需再次逐個查驗考生準考證、身份證等證件,核準考生身份。證件不齊或有疑問者應報告考務辦公室,由考務辦公室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 考試開始 30 分鐘后,各考場清查考生參考、缺考人數,并再次檢查核對全部考生的試卷、答題卡的姓名、考號的填涂情況,防止誤填誤涂或竄填竄涂??荚嚱K止前15 分鐘,向考生預告時間。

                                                      7. 考試結束,考點統一發出終止考試信號,考生停止答題,并整理好答卷反扣在桌上,試卷經監考人員清點無誤后,方能離開考場;各考場監考人員必須保證考試試卷、答題卡(紙一份不少,完整無缺。

                                                      8. 考場監考人員收集、清點試卷,將已答試卷和缺考試卷按準考證號順序進行整理備用的空白試卷一并附后裝訂后,送交考點辦公室逐一驗收。試卷驗收合格后立即按要求裝訂、密封,由各考場兩人以上監考人員簽字確認。

                                                      9. 評價機構指派專人接收試卷等相關資料,并按試卷交接單的數量和要求逐一驗收簽字。按規定的送卷時間,專人將試卷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實際操作考核工作要求

                                                       

                                                      1. 認真做好考務人員培訓。內容包括:考務管理辦法、考場規則、安全操作規定、考生和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處理規定等。

                                                      2. 考前公布考場規則、考生違規違紀處理規定等有關事項。組織檢查考前準備工作情況,考場經主考檢查驗收合格后封閉待用。

                                                      3. 每個實際操作考場至少配備考評人員 3 名,組成考評小組,設考評組長 1 名??荚u人員人數與考試工位數比例按國家職業標準有關規定確定。

                                                      4. 開考前 40 分鐘,考評組長到考務辦公室領取試題,然后到考場檢查分發備料、察看設備,研究評分標準。開考前15 分鐘,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攜帶規定的工卡量具、原材料進入考場??荚u人員檢錄并查驗考生證件及攜帶的工卡量具、原材料無誤后,抽簽確定工位,并簽字確認??忌?/span>對號進入工位,按要求擺放、檢查工卡量具和原材料,熟悉設備;考評人員拆封分發試卷。

                                                      5. 考試開始,由考評人員統一發號指令操作,并計時??忌鶕竟?/span>種的安全文明生產要求和操作規程獨立完成作業。不得隨意串崗、換崗和借用工卡量具、原材料,不準互相串通和替代??忌鷳3挚紙霭察o,維持良好的考試秩序。

                                                      6. 考評人員、監考人員要對所負責的工位認真監督,不得對考生進行指點或評論。因設備和考場問題延誤時間,可由考評人員記錄并順延。


                                                       

                                                      7. 考試結束,考生立即停止操作,無視停止口令繼續操作者成績作廢。做完工件交由考評、監考人員封存,不得在試件上留任何標記??忌僮魍戤呺x開現場前,應按文明生產要求對現場進行清理,出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8. 考評人員、監考人員對考生安全文明生產情況、操作完成時間及違規違紀情況等,要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內部質量督導人員對考評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違紀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9. 考生完成的試件由監考人員或由監考人員通過工件傳遞員交給編號員。編、打號時須認真填寫編號記錄,記錄嚴格保密,并密封妥善保管,登記、統分時方可開封對號。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編、打號現場。

                                                      10. 試件打號后,需要裝袋密封的,應裝袋密封并由編、打號人員在封袋上簽字后交考務組存放;需要當即送考評組評判的,編號員應通過工件傳遞員迅即送達。工件轉交過程中應辦理轉交手續,以防丟失、損壞。


                                                      理論考試考場規則

                                                       

                                                       

                                                      1. 考生須持身份證、準考證進入考場,入場后要對號入座,并將“雙證” 展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查對。

                                                      2. 筆試考試考生允許帶鉛筆、橡皮、黑色中性筆,不得攜帶書籍、紙張等;移動電話必須處于關閉狀態或放于指定地點。

                                                      3. 考試開始30 分鐘后,遲到者不能再進入考場,考試60 分鐘以后場內人員方可交卷出場。

                                                      4. 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詢問;若屬試卷分發錯誤、試卷缺頁、試題漏印、字跡模糊等或是上機考試計算機問題可舉手詢問。

                                                      5. 筆試考試選擇題、判斷題的答案使用2B 鉛筆涂寫在答題卡上,答在試卷上或草稿紙上無效;簡答題和計算題用黑色中性筆填寫在答題紙上,并在答題紙上注明工種和試卷代碼,在試卷密封位置寫明考生姓名和準考證號。

                                                      6. 筆試考試答題卡要妥善使用,各項信息須在監考人員的講解下認真準確涂寫。答題卡不得折疊。

                                                      7. 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肅靜,嚴禁代替他人考試??紙鰞炔粶饰?/span>,不準喧嘩,不準左顧右盼,嚴禁撕毀、傳遞或交換試卷或答題卡。

                                                      8. 考試結束鈴響時,應立即停止答卷,待監考人員驗收試卷和答題卡后方可離場。離開考場時,不得帶走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

                                                      9. 考生要尊重監考人員,服從監考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的正常監考工作。


                                                      實際操作考核考場規則

                                                       

                                                       

                                                      1. 考生必須服從考評人員和工作人員統一指揮,在規定區域等候,非本場考核人員一律不準進入考場。

                                                      2. 考前 15 分鐘,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攜帶規定的工卡量具、原材料進入考場??荚u人員檢錄并查驗考生證件及攜帶的工卡量具、原材料無誤后,抽簽確定工位,并簽字確認。遲到5 分鐘取消該項考核資格。

                                                      3. 考試開始,由考評人員統一發號指令操作,并計時??忌鶕竟?/span>種的安全文明生產要求和操作規程獨立完成作業??己似陂g不得隨意串崗、換崗和借用工卡量具、原材料,不準互相串通和替代。

                                                      4. 考試結束,考生立即停止操作。做完工件交由考評、監考人員封存, 不得在試件上留任何標記??忌僮魍戤呎砗脗€人物品和現場,迅速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5. 嚴格遵守考點安全規定,杜絕人身和其他事故發生。

                                                      6. 文明禮貌,尊重考評人員,不得與考評人員無理糾纏,影響正常考核。


                                                      實際操作考場安全工作規則

                                                       

                                                       

                                                      1. 各類設備的使用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2. 考場負責人兼任考場安全管理,負責整個考場的安全檢查。遇到安全操作要求較高的職業工種,要配備專職安全人員。

                                                      3. 考場具備消防安全設施及與考試有關的安全保護措施,禁止有易燃、易爆和一切不安全隱患的存在。

                                                      4. 考前,考場負責人向考評人員及考生宣讀安全注意事項。

                                                      5. 考中,發現違規或違章操作,立即糾正或取消該考生的考試資格。

                                                      6. 考后,清理考場,關閉運行設備,切斷電源。

                                                      7. 定期對考場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8. 如發生安全事故,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


                                                      閱卷評分守則

                                                       

                                                       

                                                      1. 閱卷評分人員必須理解和掌握標準答案、檢測方法和評分標準,客觀公正地閱卷評分。

                                                      2. 閱卷評分開始前,考評小組負責人召集有關人員對試題標準答案、檢測方法等進行溝通,并統一要求。

                                                      3. 考評小組負責人根據流水作業要求安排閱卷評分。

                                                      4. 閱卷評分人員必須使用紅筆批閱試卷、記錄分數、數據、文字等,字跡清晰。

                                                      5. 閱卷評分人員在試卷或評分表上簽字,對所評分數負責。修改之處應有簽字。

                                                      6. 閱卷評分過程中,如有疑義在組內討論解決,意見發生分歧較大時由考評小組負責人最終裁定。

                                                      7. 發現裝訂不規范的試卷、編號不清的工件等情況向考評小組負責人報告并請有關人員解決,不得擅自處理。

                                                      8. 閱卷評分人員不得修改試題或工件,不得向任何人泄漏評分工作的所有細節。

                                                      9. 閱卷評分工作結束后,考場負責人審查同意后登記分數,在此之前, 閱卷評分不得擅自開啟密封條或查對保密編號。


                                                      考生注意事項

                                                       

                                                       

                                                      1. 考前 15 分鐘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對號入座,并將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2. 除碳素筆、2B 鉛筆、橡皮外,其它物品按規定存放在考場指定位置。手機關閉或設為靜音。

                                                      3. 開考30 分鐘內考生不得退場,開考30 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入場。

                                                      4. 遵守考場規則,考場內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左顧右盼,嚴禁撕毀、傳遞或交換試卷或答題卡,嚴禁作弊。交卷后考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談論。

                                                      5. 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印刷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

                                                      6. 考試結束時間一到,立即停止答卷。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7. 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監督和檢查,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監考人員守則

                                                       

                                                       

                                                      1. 每標準考場應配備 2 名監考人員,其中 1 名為主監考員,1 名為副監考員。監考員須佩戴監考員證卡,持證上崗。

                                                      2. 考前:

                                                      (1) 做好考試監督、檢查工作,維護考場紀律,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2) 考前 40 分鐘,監考人員到達考務辦公室參加考前會,熟知考場和考生情況,熟悉考場規則和監考、考試注意事項。

                                                      (3) 考前 30 分鐘,2 名監考人員同時領取試卷,檢查職業工種名稱、等級,連同考生名冊、草稿紙等考試資料、物品帶進考場。設置考生物品存放處。

                                                      (4) 考前15 分鐘,副監考在考場門口組織考生將攜帶的書本資料等物品存放到指定位置,主監考驗證并引導考生對號入座。

                                                      (5) 考前10 分鐘,副監考宣讀考生注意事項,要求考生關閉手機、移動平板等電子設備,對不遵從者不予發放試卷或視為考試違規記錄在案。

                                                      (6) 考前5 分鐘,主監考當眾啟封答題卡和試卷,清點試卷份數。同時

                                                      提醒考生把單位、姓名、準考證號寫在規定位置。若上機考試,考前 5 鐘,主監考提醒考生查看計算機能否正常使用,如若不能使用及時給考生進行調試或更換計算機,保證考生正??荚?。

                                                      3. 考中:


                                                       

                                                      (1) 考試開始后,主監考在講臺前站立,副監考再次逐人進行“姓名、準考 證號、座號、身份證、本人”五對照,發現替考立即報告巡視員或主考,并填入考場情況記錄表。

                                                      (2) 主監考一般在講臺前面站立或就坐,副監考一般在考場后面, 只可站立。監考期間不能吸煙、閱讀書報或談笑,影響考生正??荚?。

                                                      (3) 開考 30 分鐘后,場外考生不準進場,場內考生可以交卷出場。同時,監考人員記錄缺考人員信息。

                                                      (4) 考試結束前15 分鐘,監考人員提醒考生。

                                                      (5) 發現考生違反紀律,監考人員應迅即走近,低聲制止,并記入考場情況記錄表。情節嚴重的,監考人員應一面維持考場秩序,一面報告巡視員處理。

                                                      (6) 除佩帶標志的主考、副主考、巡視員、質量督導員及由主考、副主考陪同的上級領導可以進入考場外,監考有權制止其他人員進入考場。

                                                      (7) 監考人員監考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不得擅離職守, 不得在考場內吸煙、閱讀書報和談笑,不準抄題、做題,不得將試卷帶出考場。

                                                      (8) 監考人員監考期間,手機應調為靜音或振動,不得在考場內接聽電話。

                                                      4. 考后

                                                      (1) 結束時間一到,主監考宣布停止答卷,副監考組織考生退場,提醒考生帶走自己所攜證件等物品。

                                                      (2) 收完答題卡、試卷、答題紙后,應立即清點核對答題卡、試卷、答題紙份數,如發現試卷缺少,應立即追查并報考務辦公室。

                                                      (3) 監考人員在指定地點將試卷按準考證號先后順序整理,按規定要


                                                       

                                                      求裝訂、密封,上交考務辦公室。

                                                      (4) 如有連續考試場次,可由 1 名監考人員裝訂試卷,另 1 名監考人員領取試卷,先行前往考場開展下一場次的考前準備工作。

                                                      (5) 參加考試總結會議。


                                                      考評人員守則

                                                       

                                                       

                                                      1. 認真學習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有關法規、政策,刻苦鉆研理論知識和考評技術,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評水平。

                                                      2. 熟練掌握考評職業(工種)、項目、內容、要求及評分標準,考前對考 核場地、設備、工、卡、量具和其它用料進行檢驗。

                                                      3. 考評時佩帶考評人員證卡,堅持持證上崗。

                                                      4. 考評過程中,按分工獨立完成考評任務,認真履行考評職責,嚴格執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規程和考場規則。

                                                      5. 考評時嚴格按照評分標準及要求逐項評價打分,認真填寫評分表、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現場考評記錄表并簽名,對考評結果負責。

                                                      6. 忠于職守,公正評判,堅決抵制來自任何方面的影響或改變正???/span>評結果的要求,自覺執行回避制度。

                                                      7. 發現考生有違紀,及時報告評價機構負責人,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將處理結果填寫在考場記錄上。

                                                      8. 嚴格遵守各項保密制度。


                                                      內部質量督導員守則

                                                       

                                                       

                                                      1. 認真貫徹執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各項方針、政策和制度,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責任心,嚴格工作標準,對違反規定的責任人提出整改和處理意見。

                                                      2. 內部質量督導員須佩帶質量督導員證卡上崗。

                                                      3. 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廉潔自律,秉公辦事。

                                                      4. 熟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考務程序、技術手段和考評人員的有關規定,對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核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考評人員提出批評,情節嚴重的建議評價機構取消考評人員資格。

                                                      5. 對考風考紀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6. 對試卷的印刷、提取、閱卷評分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保證鑒定結果公正真實。

                                                      7. 檢查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印制、核發過程,發現偽造、仿制、涂改和濫發證書的情況,立即向評價機構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考生違規違紀處理規定

                                                       

                                                       

                                                      1.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監考人員給予警告,并責令改正;第二次仍不改正的,在理論考試考場記錄上登記試卷作廢。

                                                      (1) 違反規定攜帶書籍、資料、電子用品、通訊工具等物品參加考試的。

                                                      (2) 考試期間交頭接耳、左顧右盼的。

                                                      (3) 在考場內吸煙、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試秩序行為的。

                                                      (4) 進行討論、互打手勢、傳遞信號的。

                                                      (5) 夾帶、偷看與考試有關資料的。

                                                      2.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醒仍不改正的,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并責令其離開考場的處理。

                                                      (1) 交換試卷、答題卡的。

                                                      (2) 抄襲他人試卷答案或同意、默許、幫助他人抄襲的。

                                                      (3) 在試卷( 答題卡) 非署名處署名或作標記以對評卷人員進行提示的。

                                                      (4) 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或將試卷、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3.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試資格并責令退出考場。

                                                      (1) 由他人冒名頂替或互以對方身份參加考試的。

                                                      (2) 參加考場內外串通作弊的。


                                                       

                                                      (3) 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4) 嚴重擾亂考場秩序、或故意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或威脅、侮辱、毆打考試工作人員的。


                                                      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處理規定

                                                       

                                                       

                                                      工作人員指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管理人員、業務人員、考評人員、內部質量督導員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有關工作人員。

                                                      1. 工作人員在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中未嚴格遵守工作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按曠工處理。

                                                      2. 工作人員進入考點,須按規定佩帶證明身份標識,衣冠整齊、語言文明,否則考點負責人可責令其退場。

                                                      3. 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違反技能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違章指揮,對考場不認真檢查,造成事故或損失,可根據事故及損失大小,參照有關規定處理。

                                                      4. 工作人員應認真維持考場秩序,對出現吵鬧、起哄、罷考等情況及時向評價機構負責人匯報,以便及時處理;否則按失職處理。

                                                      5. 工作人員不得在任何時候、場合泄露試題的有關內容和認定工作相關信息,否則按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直至除名處理。

                                                      6. 工作人員在理論試卷閱卷和實際操作考核評分過程中,要嚴格按標準評分,不打人情分、不說情、不私自修改結果;否則按情節輕重,給予行

                                                      政警告、記過、記大過、直至除名。


                                                       

                                                      7. 工作人員監守自盜,私自給成績不合格者或無成績者辦證,一經發現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外聘工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將其向所在單位通報,予以解聘。

                                                      9. 工作人員有其它違紀違規行為,可參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確保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過程公正嚴謹、科學高效、精益求精的質量方針,保證技能等級認定工作順利有序進行,及時妥善處理認定工作中出現的突發性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一組織領導。評價機構結合工作實際,成立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評價機構上級分管領導任組長,評價機構主任和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認定過程中出現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二工作職責

                                                      1. 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符合實際的工作對策、處理措施及應急處理預案并組織實施。

                                                      2. 將防止突發性事件責任分解落實到人。

                                                      3. 明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人,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4. 檢查督促落實各項應急處理措施。

                                                      5. 總結推廣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經驗和做法。

                                                      二、基本程序

                                                      (一了解情況,立即上報。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

                                                      在實施認定過程中,一旦發生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突發事件,本著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處置果斷、防止擴散的原則,采取切實可行


                                                       

                                                      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影響,維護考生的根本利益,確??荚囐Y料安全保密,保證考試正常有序進行。

                                                      (二研究措施,提出意見在充分掌握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并將調查情況和處理意見上報。

                                                      根據突發事件的緊急程度,視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電話報告、傳真報告、文字報告等報告形式。報告內容包括:試卷運送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試卷保管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考場出現的問題、需要報送的其他問題。報告程序分為初次報告和階段性報告。

                                                      初次報告應在發現突發事件 10 分鐘內,由事件發生地工作人員向本考點負責人報告,事件發生地負責人向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報告。

                                                      階段性報告由事件發生地指定專人動態跟蹤事態發展及處理過程,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各項決定及工作程序及時記錄并上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對突發事件全程處理過程總結上報。

                                                      (三保密要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紀律,確保工作安全規范。

                                                      三、事件確認及處理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影響認定工作正常進行或對認定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各類突發情況。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分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重大事件是指導致考試不能正常進行,對整個考試的安全、結果以及考試形象造成惡劣影響的事件。一般事件是指該類事件對考試工作有一定影響,經過妥善處理,考試可以正常進行或考試結果客觀、公正、有效。

                                                      (一重大突發事件

                                                      1. 試卷在運輸、考前保管等環節發生被盜、丟失、被私自拆啟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試卷泄密。


                                                       

                                                      2. 試卷保管期間遭受水、火災致使試卷損壞。

                                                      3. 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或者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

                                                      4. 考試期間,考點有兩個以上考場秩序混亂,出現大面積舞弊現象。

                                                      5. 發生恐怖性事件。

                                                      6. 考生出現危重疾病癥狀或發現疑似感染流行性疾病。

                                                      7. 地震、火災、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預知的自然災害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

                                                      8. 其他影響嚴重的重大突發性事件。

                                                      (二一般事件

                                                      1. 考試資料啟封后,發現試卷科目與本場考試科目不符,試卷少裝、缺頁、光盤播放無顯示或無聲音等問題。

                                                      2. 考試期間,發現試卷試題出現明顯錯誤。

                                                      3. 考試期間,突然斷電、停電及設備故障影響考試正常進行。

                                                      4. 計算機考試過程中出現病毒、網絡故障影響考試正常進行。

                                                      5. 考試結束后,發現考試試卷或答題卡丟失或發現考生故意帶走試卷或答題卡。

                                                      6. 其他有一定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三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突發性事件發生后,考點應立即向巡考人員報告,由巡考人員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并做好突發性事件情況記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制定合理的解決措施,由考點應急處理工作小組具體實施,以挽回損失,保障考試正常進行。

                                                      1. 試卷被盜、丟失、被私自拆啟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試卷泄密事件,考點應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


                                                       

                                                      調查,并及時上報評價機構負責人。如確信試題并未大規模擴散,經評價機構負責人批準,考試仍可以如期進行;考后查明失、泄密的,且已查明失、泄密擴散范圍,經評價機構負責人批準,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宣布在查明失、泄密擴散的范圍內考試無效,并在此范圍內啟動備用試卷進行考試。在運輸或保管期間發生試卷被盜、丟失、被私自拆啟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泄密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評價機構負責人同意后,根據不同情況做出啟用備用試卷重新印制、本次成績無效或組織緩考。

                                                      2. 試卷保管期間遭受水、火災致使試卷損壞,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視情況的嚴重與否作出決策。若保管期間受水、火災致使試卷部分損壞的, 可啟用備用試卷,或報請評價機構負責人同意后進行復制印刷。

                                                      3. 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試卷不能按時運抵考點,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須根據具體情況提出相應處理措施,啟用備用卷或盡快將試卷送至考點。同時,讓考生按時進入考場候考,由考點負責人、工作人員及巡考人員安撫考生情緒,做好思想工作,并視情況補足考生的考試時間,將不利因素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考試組織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大量考生無法按時到達考點,造成考試不能正常進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將情況報評價機構負責人,經同意后做出以下決定:該次考試延時;重新安排該次考試;取消該次考試,下次考試免收該科目考試費用等。

                                                      4. 考試期間,兩個以上考場秩序混亂,出現大面積舞弊現象,考點主考或巡考人員應及時報告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將情況上報評價機構負責人,同時指派工作組會同考點,封閉整個考點,更換監考人員充實考場,必要時請求當地公安機關協助;登記問題考場和舞弊人員,查明事實;評卷時對問題考場的試卷進行分析研究,對雷同試卷按相關規定處理,或向評價機構負責人請示,將該考場試卷全部作廢。對有關


                                                       

                                                      責任人按規定追究責任。

                                                      5. 發生恐怖性事件時,應立即報警,請求公安機關協助,排除危險;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及時向評價機構負責人匯報情況,申請緩考或更換考點后再考,并啟用備用卷或在公安機關的保護下繼續考試。

                                                      6. 在考試過程中考生出現危重疾病癥狀,由考點醫務人員做好應急處理,及時送往醫院搶救。若爆發傳染病,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采取政府和衛生防疫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擴散。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向評價機構負責人匯報情況,經批準做出??蓟蚓徔紱Q定,或其他處理方案。

                                                      7. 地震、火災、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預知的自然災害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先確??忌松戆踩?、試卷安全, 再向評價機構負責人請示,做出??蓟蚓徔嫉臎Q定,或者其他處理方案。同時應妥善疏散、安置考生,將自然災害的損失降到最低??记案骺键c須制定和張貼考試期間地震、火災、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預知的自然災害疏散方案。包括排查考場的房屋安全隱患;在操場或空曠地帶設置臨時躲避場所,安排考生的疏散順序和線路;進行疏散輔導演練,在疏散通道上增設專門職守人員具體負責考生疏散工作,采取各種有效形式搞好預防宣傳工作等重要內容。

                                                      8. 發生其他不可預測的突發性事件,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情況輕重,做出不同處理,將不利因素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四一般事件應急處理

                                                      考試過程中發生的一般事件,各考點應立即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情況記錄。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不同情況制定處理方案,同時向上級匯報。并通知考點采取相應措施。

                                                      1. 考試資料啟封后,發現試卷少裝、缺頁或光盤和磁帶播放無顯示或


                                                       

                                                      無聲音等情況,監考人員要立即將缺頁試卷和播放無顯示的光盤收回裝入原試卷袋,并據具體情況如實填寫考場情況記錄表,經現場巡考人員審核同意可啟用備用試卷或光盤,保證考試進行。確因備用試卷或光盤不足而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監考人員應及時向考務管理責任人和現場巡考人員報告,由其調配其他考點備用試卷或光盤,也可在保證安全保密的情況下,研究確定可否速印復制試卷、刻錄光盤,考試時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順延。在此期間監考人員要維護考場秩序,確??荚囌S行蜻M行??荚嚱Y束后考點應將缺頁的試卷、播放無顯示或無聲音的光盤和處理情況書面報考務管理責任人。

                                                      2. 考試期間,發現試卷試題有錯別字或多余字、選擇題選擇項內容重復、選擇題選擇代碼重復、實體圖表有錯誤等問題,監考人員應及時向考務管理責任人報告。屬于試卷試題有錯別字或多余字和選擇題選擇項字母代碼重復問題,但不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由考務管理責任人負責處理更正,考試結束后將處理情況書面報評價機構負責人;其他問題由考務管理責任人及時向評價機構負責人報告。

                                                      3. 考試期間,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原因在 30 分鐘內恢復或排除的,考務管理責任人根據情況補足耽誤的考試時間。如果屬于區域大面積停電, 考務管理責任人進行協調,確認恢復供電時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向評價機構負責人報告,根據指示做出該次考試延時、重新安排該次考試、取消該次考試、下次考試免收考生該科目考試費用的決定。

                                                      4. 計算機考試過程中出現病毒、軟件和網絡故障,考點應做好考生安撫工作。如果因病毒、軟件和網絡故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進行,考點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排除故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補足考生因此而耽誤的考試時間,同時做好情況記錄。

                                                      5. 考試結束后,發現考試試卷或答題卡丟失,或發現考生故意帶走試


                                                       

                                                      卷或答題卡。監考人員應立即報告考點負責人和巡考人員,迅速查清缺失考生的信息,盡快聯系該考生。如確認考生已帶走考試試卷或答題卡, 責令考生將試卷或答題卡送回,在考場記錄單上做詳細記錄,建議將該科目成績按零分處理。

                                                      6. 發生其他不可預知的一般性突發事件時,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采取必要措施,將不利因素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四、事件處理后續跟進

                                                      (一突發事件處理結束后,考務管理責任人要盡快恢復正常秩序,并防止突發事件再次發生。

                                                      (二處置報告突發事件處理結束后,考務管理責任人應向評價機構負責人提交突發事件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原因、處理經過、處理結果、社會影響等。

                                                      (三新聞發布與宣傳報道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要嚴格宣傳報道歸口管理,注意把握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的主動權,統一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四評估突發事件結束后,考務管理責任人要組織專人對事件進行調查,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根據事件暴露出的問題,及時修改和完善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預案。

                                                      (五考務管理責任人要依據法律和有關規定追究突發事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事件處置過程中有功個人進行表揚。

                                                      五、應急保障

                                                      (一考務管理責任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置、報送各個環節,完善信息傳輸渠道,隨時保持信息報送通暢,通訊設備完好。

                                                      (二考務管理責任人在考試期間要安排專人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


                                                       

                                                      和有關規定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和考點全體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密切注視事態發展,隨時溝通,妥善處理突發事件??荚嚻陂g設立突發事件報告電話,指派專人值守;考務管理責任人負責人及聯系人移動電話須 24 小時開機,不得人機分離。

                                                      (三考務管理責任人要加強處理突發事件預案的培訓、宣傳和普及工作,有效預防突發事件發生和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荚嚻陂g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接待新聞單位的采訪;關于突發性事件的各種問題以及考生的各種意見和要求,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進行解釋和解決。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相關網址

                                                       

                                                       

                                                      1.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機構查詢網址:

                                                      http://pjjg.osta.org.cn

                                                       

                                                      2.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證書信息查詢網址:

                                                      http://jndj.osta.org.cn

                                                       

                                                      3.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網址:

                                                      http://www.cett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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